| 温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智慧农业工作推进会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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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农业,12月3日,温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智慧农业工作推进会在鹿城区“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召开。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贤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八次代表大会部署要求,以及全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现场推进会、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暨“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等相关会议精神,系统总结全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思路举措。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供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构建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深化综合改革、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支点,勇于探索,扎实工作,持续推进服务提质、主体培育与业务融合,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供销系统要勇于变革创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先行市工作部署,要抢抓机遇、前瞻布局、智慧赋能,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人工智能+农业”工作中打造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新范式,培育温州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是聚焦“精准化”生产管理,全力推动从“靠天吃饭、经验种地”向“知天而作、数据种地”转变。大力发展智能决策与种管服务,深化与浙农现代、浙农中药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单位的合作,建设智慧示范农场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推进“人工智能+农业”项目落地见效;大力推广智能农机与装备服务,积极发展农业低空经济,拓展“无人机+”在施肥、播种、运输等场景应用,组建专业化的智能农机服务队;长远谋划建设“数字供销大脑”,加快智慧农资、智慧商城等领域建设,全面推进供销社系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二是聚焦“一站式”服务供给,全力推动从“农户四处找服务”向“平台精准送服务”转变。提升数字平台服务效能,迭代升级“浙农服”2.0数字化应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农业创新载体,提升和新建一批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力争农村“三位一体”改革20周年之际实现全市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并投入实际运营;培育专业化农服组织,组建“技术专家+农机能手+营销专员”综合服务小队,推广发展“强村公司+小农户+服务组织”等多元托管模式,提升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能力。 三是聚焦“全链条”智慧流通,全力推动从“产供销各自为战”向“一体化协同运营”转变。强化产销对接的智能化水平,持续推动社有企业尤其是农资、农产品流通配送、农业社会化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行农产品品质的智慧化品控,积极引入先进技术装备参与农产品采收、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环节,提升产品的标准化水平和商品化处理能力。优化供应链的品牌化管理,构建“二十四节气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常态化开展“供销共富市集”系列活动,用好“瓯好供销”视频号等新载体,做强“土特产推荐官”品牌,探索“大篷车+共富工坊”“大篷车+新媒体”等供销跑村新模式,不断提升农产品物畅其流水平。 四是聚焦“可持续”发展根基,全力构建从“要素离散”向“系统共生”的新发展格局。加强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大数据、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涉农数据共建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人才培训,深入实施“1310”温州供销人才工程,针对系统内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基层服务人员、合作社带头人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的培训,打造“供销新农人”队伍。坚持试点先行、联盟发展,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整合市县两级服务资源,打造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智慧农服应用场景和示范样板。 会前,举行了温州市供销社、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和首批合作项目智慧农场项目、“土特产推荐官”培训项目签约仪式。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蔡联群和温州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贤孟等领导共同见证协议的签订。双方将围绕智慧农业、育种育苗、智能装备、农产品研发、人才培训培养、理论研究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依托供销社系统优势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实力,共同打造技术集成、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于一体的智慧农业示范窗口,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为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期间,邀请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智慧农业工程学院院长陈勇兵教授作“供销讲坛”第六期专题讲座《智慧农业与智慧农场》,鹿城区、瓯海区、瑞安市、平阳县供销社及浙农现代(瑞安)公司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温州市种子种苗科技园和鹿城区“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 温州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职能处室全体人员,各县(市、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相关社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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