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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5-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9-20 09:26:4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供销社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3日—12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供销社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检验政治忠诚的重要标尺,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直面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全面、扎实、有力地做好整改工作。在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巡察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压实整改责任。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市委对市供销社工作的“全面复查”和对干部的“政治体检”,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政治交办件”,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领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的指示精神实招不多、成效不明显”“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提质扩面进展缓慢”“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等11个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整改,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14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44条措施,整改完成率99.3%;尚未整改到位1个问题(1条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中,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即党内警告1人);批评教育13人次,提醒谈话1人,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16.67万元。建章立制25项,其中制定制度18项,修订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党委核心和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委对为农服务和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抓好服务实体建设。围绕“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的重要指示,加大对全市系统基层社、农资公司等服务实体建设的指导力度。促成省、市、县三级供销社联合成立浙农现代农业(瑞安)有限公司,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温州样本。做强做大市级农资头部企业,推动温州市惠多利农资公司成为区域领先的一流农资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赋能强基示范样板单位建设,持续探索“县基一体化”建设,基层社建设主要做法在全省供销社“千县千社”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

(二)抓实规划落实落地。对省市供销社、农合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指标和滞后指标开展集中攻坚。

(三)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根据省社、市社年度工作要点,形成重点工作任务常抓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部署,并将开展县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市委《2025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事项》专项督查。

二、关于“攻坚克难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和农村“三位一体”改革重要论述。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等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一批基层项目纳入省级示范样板建设。

(二)推动社有企业效益提升。针对个别亏损的控股企业,研究制定扭亏为盈方案;对经营异常的参股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恢复正常经营。

(三)加强向上对接争取。主动与总社、省社对接汇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已引入省社所属企业在温投资中药材项目,在瑞安合作成立浙农中药(温州)有限公司。

三、关于“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用心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会同农业部门制定出台《关于着力推进“联农、兴业、共富”持续深化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别在瑞安、鹿城、瓯海、平阳等4个县建成县级为农服务中心。推进市农合联换届筹备工作,拟于2026年召开市农合联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并部署市农合联今后5年重点工作。

(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申报“十五五”时期重点项目规划,全市系统初步规划项目20个。推广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服务,2025年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超过100万亩次。2025年新建农事服务中心3个,推进瓯海强村农事服务中心争创省级示范。瑞安先行引领县经验做法由省社推荐至总社推广。

(三)推进农资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平阳农资配送中心建成并投用,该项目入选全省“千万工程”典型案例;指导文成县社新建农资配送中心。鹿城、龙湾、文成等3个原系统农资企业空白县均已新建全资农资企业,实现县域全覆盖。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纳入党的建设重点内容。领导班子听取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重点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专题培训。

(二)强化理论武装。核查“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并修订完善该制度。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等重点内容。

(三)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梳理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档案,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演练培训。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经风险评估为低风险。

五、关于“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风险清单,明确年度党建和纪检工作要点,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情况报告。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党风廉政“一岗双责”风险清单,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风险排查定级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完成个人有关事项填报。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治形式主义。组织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取消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完成“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清理。

(二)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流程。排查整改门户网站存在问题,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栏目更新机制。

(三)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指导农担公司开展自查并整改相关问题,健全业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核查机关考勤情况,修订完善请销假与考勤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四)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按要求予以规范。梳理三家社有企业公务接待情况,指导建立公务接待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事前审批等制度。

七、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宽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社有企业资金资产监管。对供销集团2024年度财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完善,企业已出具整改反馈报告。核查社有企业承包经营项目情况,制定印发承包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强化合作发展基金监管。对合作发展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积极开展相关垫付资金收缴工作。

(三)严格社有资产租赁管理。核实供销集团相关出租房产情况,制定印发供销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农发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对未入账和去向不明资产已按约定完成处置,并制定印发农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八、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社有企业监管。修订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供销集团预算管理办法和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监事会开展对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建立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二)强化监事会建设。听取监事会工作汇报,制定印发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配置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充实财务和纪检工作力量。制定印发监事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财务知识培训。

(三)规范合作发展基金运行管理。组织学习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使用管理规范指引。对基金收支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将合作发展基金列入重点风险清单,建立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九、关于“抓党建工作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梳理党建存在问题,听取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述职。研究制定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清单和书记领办机关效能项目。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完成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定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筹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会前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项分解落实,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支部有关情况开展再次查摆,建立问题清单并推进整改落实。

(三)深化“双建争先”工程建设。排查“双建争先”方案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制定印发持续深化“双建争先”工程建设通知,部署五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

十、关于“指导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失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制定印发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组织学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

(二)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开展党员发展问题排查,对程序不够规范的预备党员发展事宜进行复核完善。制定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并开展专项检查。

(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领导干部上党课情况和下属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党委班子成员按规定为党员上党课,加强对下属党支部支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落实会议记录备案制度。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和规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究2025-2028年度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开展中层干部情况梳理,结合“1310”供销人才工程和干部梯队建设,制定年轻干部储育计划。

(二)规范社有企业招聘管理。核查三家社有企业2019年以来员工招聘情况,针对制度缺失环节修订完善供销集团员工招聘制度,对农担公司招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业务培训,明确招聘程序和关键环节要求。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排查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情况,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业务规范,完成干部档案相关问题整改。

十二、关于“应付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项目监管力度。认真开展上轮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对“瓯越鲜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服务项目开展招标采购管理专项检查,完成项目履约验收和结算。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学习。

(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核实机关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情况,修订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全年费用在核定控制数以内。

下一步,温州市供销社将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松劲情绪,确保中央、省市委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保持整改工作机制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态化跟踪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整改经得起检验。三是聚焦改革赋能,攻坚突破发展难题。紧扣“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目标定位,将巡察整改与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编制“十五五”规划、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集中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整改成效。四是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完善长效机制。系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全面修订完善党的建设、资金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供销社治理现代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375768;邮政信箱: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处(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gxssw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