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有企业财务管理,推进清廉社企建设,近日,苍南县供销社授权供销社企业总公司成立“财务核算中心”科室,对系统内的基层供销社及直属企业(以下简称社有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争取做到8月底前将所有社有企业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按照“人员关系不变、资产权属不变、审批方式不变”原则,实行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审核、分户核算”的管理体制,有效提升财务管理质效,同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提升基层社财务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