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供销社担当社有资产管理“好舵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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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温州市鹿城区供销社着力推进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求“大而全”,转向“小而精”,打好主动战,当好把舵人。 一、划“航线”,建章立制抓管理 一是编制社企财务监督指导意见。2019年,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社开展为期个5个月的巡察,发现下属基层社存在财务运行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区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社有资产管理问题,分条按点制定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经多次专题讨论研究,于2019年7月10日出台《鹿城区供销社基层社及社属企业财务监督指导意见》,意见共六章38条,涵盖经费收支管理、资产经营管理、费用管理等方面,内容涉及工资福利、招待宴请、差旅费报销、办公费报销等多项日常工作。通过制定细则,让下属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在执行层面有规可依,有迹可循,完善了基层社及社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制。 二是规范职工工资补贴发放工作。针对下属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在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上标准不统一、范围不明晰、不同单位同一岗位发放金额大相径庭等情况,区社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当地消费水平,编撰制订《关于规范基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工作指导意见》。从发放范围、发放流程、长效机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等多方面严格落实。 二、稳“航行”,勤查细勘优管理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鹿城区供销社基层社及社属企业财务监督指导意见》,加强对区社下属基层社、社属企业管理。鹿城区供销社采取“一季度一检查”“一年一审计”的模式,每季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带队,邀请熟悉情况、业务精湛的退休老干部和财务科同志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照“四步工作法”(现场检查→检查反馈→督促整改→回头看),开展日常财务监督工作。年末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做到事事心中有数、账账规范清晰。检查共发现问题17个,整改到位16个、持续整改1个。 二是注重精细管理。区社大部分社有资产是从鹿城建区后市社拆分及区域划分变更从其他县市接收的,大都处于空置或脱管状态。区社设置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专岗负责社有资产运营监管,开展清产核资核证工作。对4家基层社、1家社有公司、1家控股企业的经营范围、固定资产、人员情况等进行逐一排查、现场确认,载明资产结构、位置、购建时间、数量、价值以及状态。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区社将下属基层社和企业划分制定为若干责任田,分配包干给单位党员干部,要求负责联系区社参控股企业的党员干部发挥作用,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破解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及发展中的问题。聘请法律顾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保障社有资产不流失。 三、 强“驱动”,聚优融新抢强管理 一是盘活提升利用多。整合零碎空置和老旧低效资产,形成规模和合力。横山供销社和横山村委会合作成立经营公司投资建设供销农贸市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2019年,鹿城区供销系统启动“旧貌换新颜”工程,对建于上世纪50年代横山供销社旧址进行改造升级,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农资销售、农产品展示展销、金融服务、财务代理、测土配方施肥、农技指导、农产品安全检测、公益性涉农政策宣传、会议培训等10余项支农惠农服务于一体,为鹿城西部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化、一站式优质服务。 二是优化资产融合深。完善农合联“两项基本制度”,发挥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引领作用。2018年,区社和温州市双岭供销社共同出资成立温州市鹿城区农合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6月,温州市供销系统首家由农合联资产运营公司(鹿城区农合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主导开发和运营的“鹿城供销云店”正式投用。运营以来,和全区52家区农合联会员(覆盖率90%以上)签订合作协议,100余种特色农产品入驻平台,27个团长负责制的商品自提点加入平台,用活用好社有资产,实现以小资金提供大服务的工作成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工作目标。 三是重组资产动力足。区社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对部分社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助力供销社事业壮大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的工作目标。藤桥供销大楼建设项目因资金短缺迟迟未能启动。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公开向社会招募有实力的投资公司负责藤桥供销大楼建设项目,通过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来建设大楼。建好后,大楼所有权归藤桥供销社,投资公司享有一定期限大楼经营权,到期后经营权返还藤桥供销社。针对藤桥加油站股权不清晰、账务不全等问题,2020年区社指导基层社采取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经营权收益,“强筋壮骨”,重新焕发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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