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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60/2021-000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1-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供〔2021〕32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提升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11-10 15:38:59 来源: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供销社:

为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建设,根据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意见》(温供〔20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近年来,全市系统积极推进基层社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快社有资产改造升级,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同时不断加强基层社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社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基层社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基层社经济实力普遍薄弱、人员队伍老化、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特别是基层供销社“三会”制度建设不完善,基层社组织建设突破不够。因此,要抓住当前供销社系统实施培育壮大工程和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有利时机,持续推进基层社提升发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持续推进基层社提升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扩大基层社覆盖面和提升质量并举、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并重、盘活资产和有效投资并进、逐步健全“三会”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并行,努力将基层社建设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二)总体目标: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加强管理的要求,既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三个维度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一是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将基层社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二是基层社总体经营状况改善,增强基层社自我造血功能,总体盈利转正,扭亏增盈的基层社比例大幅度提高;三是改善基层社人才队伍老化状况,形成基层社人才队伍梯队。

根据当前我市基层社现状,分期分段推进基层社提升发展。争取在3年时间完成新建22家基层社,实现全市涉农乡镇全覆盖,并推进50家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培育13家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好的基层社,争创全省“百强基层社”。开展基层社治理结构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社推进“三会”(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试点,逐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

二、工作步骤

各县(市、区)供销社根据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分步推进基层社建设发展。

(一)分类推进改造建设。一是对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仅保留牌子的“三无”社以及没有基层社的镇级“空白社”,要重塑经营服务主体,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建,也可通过设立基层强社分社等方式新建。二是对基本靠资产租赁维持的弱社,要通过维护改造、资产盘活、有选择性的拓展经营服务等手段激活内生动力,积累发展实力。三是对经营活动开展正常、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良好的强社,要围绕当地“三农”需求和城镇化发展规划,积极搭建新发展平台,着重优化经营管理,积累发展后劲,不断壮大实力,逐步建成组织功能完备、经营功能齐全、服务功能多元的新型基层社示范社。

(二)分步推进提升发展。第一阶段:2021-2022年,按照省供销社新建及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建设标准要求,加强对现有基层社规范管理、改善人员队伍、开展资产改造、逐步扭转运营亏损状况、具备1-2项为农服务功能,解决现有基层社基础薄弱问题。有条件的基层社在可行性论证后开展“三会”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第二阶段: 在2025年前,全市系统基层社总体运营状况改善,人才队伍梯队初具雏形,具备多项为农服务功能,促进基层社与乡镇农合联融合发展,将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打造成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既要加强县级社对基层社监督管理,即人、财、物的统筹监管,又要建立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各县(市、区)有条件的基层社都要规范开展“三会”建设,为基层社长远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三会”制度建设试点,推进基层社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社自我治理结构建设,参照《基层社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手册(试行)》,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并根据基层社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强化与农民利益联结。同时加强县级社对基层社监督管理,即人、财、物的统筹管理。各县级社要筛选有条件的基层社,积极开展可行性论证,推进基层社“三会”制度落实和规范运作。

(二)推进基层社与基层农合联有机结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社围绕农业生产开展全程化、规范化服务,使基层社成为乡(镇、街道)农合联服务“三农”的骨干成员和重要依托,打造以基层社主体服务为框架、产业农合联个性服务为经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为纬线纵横交织的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引导基层社创办、领办农资、农机、水利、植保、防疫等专业化和全程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大力推进基层社举办、合办服务功能健全、群众得实惠、经营可持续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专业合作社等,主动承接乡(镇、街道)为农服务项目,开展土地托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加强基层社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科学的用工薪酬制度。重点解决基层社主任年龄老化、青黄不接问题,选优配强基层社领导班子,提升基层社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充分挖掘人才资源,注重基层社领导班子后备力量培养储备和人才梯队建设,做好传帮带。开展内部人才交流,持续培养储备后备人才,鼓励优秀的县级社机关干部和社有企业职工到基层社挂职任职,选派基层社优秀人才到上级社和社有企业挂职锻炼,健全干部职工成长机制。积极吸纳村“两委”干部、合作社负责人、返乡创业优秀青年和优秀经营人才等人员,与基层社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兼职,并加强探索人员用工薪酬制度。

(四)科学谋划推进基层社项目建设,注重上下内外业务联动。实施项目兴社,既要持续推进基层社老旧闲置资产改造利用,又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合作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加工服务,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等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经济效益较好的新产业新业态。强化系统业务带动,积极促进市县社有企业对基层社的业务带动和有实力的基层社对薄弱基层社的帮扶作用,采取业务合作、项目共建等方式,上下联动,强弱联动,向基层社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理念、渠道等要素支持,提升基层社实力。鼓励村社协作,发挥基层社经营服务优势和村集体组织优势,与村集体共建特色产业,共筑服务平台,共创合作共赢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主体。县级供销社作为基层社组织建设提升发展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要高度重视基层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职责,研究制定推进基层社管理、经营、服务的整体方案和规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各项计划部署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提升基层社管理水平,加强基层社各项制度建设,深化基层社财务统一核算、考核考绩、社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人、财、物”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扶持措施。综合运用财政扶持资金、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和社有企业投资等各种渠道,各有侧重加大对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建设的支持。加强政策协调,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