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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60/2024-0004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4-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供〔2024〕5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12:01:20 来源: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供销社,温州市供销集团: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市社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3月29日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监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履职能力,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发挥监督作用,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持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相贯通,因地制宜地推进监督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起适应形势发展、符合改革实际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市社监事会将在省社监事会的大力指导下,积极探索监事会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意见,修订市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市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考核办法。县(市、区)社要及时梳理和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二)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持续开展合作发展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提取和使用常态化;巩固和提高基层社有资产和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抓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协同资产管理处开展社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各县(市、区)社监事会要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履行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推进社有经济稳进提质、助力农民增收创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至少开展一项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供销社为农服务机制专题调研,通过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情况介绍,剖析为农服务典型案例,提出供销社推进为农服务的方法路径和办法举措建议。各县(市、区)社监事会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1-2个调研选题开展调查研究。继续采取市、县监事会联合调研方式,高标准完成省社监事会专题调研。

(四)推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加强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信息员的领导和指导,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培训,定期对县(市、区)社监事会、各联系点和信息员工作评价反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工作质量;注重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成果转化,探索实行社情民意信息反馈、跟踪、督导机制,发挥好、利用好社情民意的建言献策作用。

(五)加强对社有企业监事会领导。规范社有企业监事会监督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加强对社有企业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治企、财务活动、经营者行为和经营管理业绩等情况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协同机制,积极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社有企业巡察、审计等,不定期走访社有企业,加强交换意见,帮助解决矛盾和问题。

(六)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及时跟踪了解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加强对组织建设薄弱地区监事会组织建设情况的分类指导,找准薄弱环节,总结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三会”治理机制。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建设,有条件的要独立设置监事会办公室,条件不具备的可与相关职能部门合署办公。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合理配置监事会及监事会办公室人员。

(七)加强对系统监事会指导。重视和加强对县(市、区)监事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定期工作调度、实地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等制度,畅通日常工作联系渠道,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运转、一体监督的新格局,确保监事会重点工作在全市系统落地见效。坚持把开展学习和培训作为指导系统工作、提高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推动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