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60/2021-0004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建立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联系点的通知
时间:2021-07-12 09:15:5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供销社 字号:[ ]

市社机关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推进理论学习向基层延伸,落实《中共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温供党〔2021〕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工作分工建立2021年温州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是指导理论学习。各中心组成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参加集体研讨,指导联系点党员干部、群众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督促联系点及时建立学习档案,向市社报送信息。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各中心组成员要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了解掌握联系点理论学习工作情况,适时向市社党委提出加强基层理论学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是开展宣讲活动。各中心组成员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每年到各联系点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面对面与干部群众交流学习心得。

二、工作要求

1、各中心组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参加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2、所属各企业、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联系点建设工作,各中心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发生变化后,要及时调整并确定新的联系点,确保工作不间断。

 

附件:1、2021年温州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联系点名单

2、中心组成员学习联系点调研情况表

 

中共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

  2021年温州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联系点名单

 

中心组成员

联系点

联系人

备注

赖晓华

瑞安市供销社

程国成

联系人负责与各联系点做好对接工作

叶雪影

龙湾区供销社

王建钗

厉良中

平阳县供销社

吴海鸥

范  春

洞头区供销社

张  章

 

附件2

中心组成员学习联系点调研情况表

 

联系点名称

中心组成员

参加对象

调研时间

调研情况

其它需要

记录的情况

记录人:                  记录时间: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