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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委市政府印发《深化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打造“三位一体”标杆市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7-07 15:45:17 来源:瑞安市社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28日,瑞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打造“三位一体”标杆市的实施意见》(瑞委办发〔2020〕1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机制四个部分。

《意见》要求,争取通过2-3年努力,创建3条“三位一体”示范带,打造1个“三位一体”精品示范圈;创建十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十大产业品牌,建成十大为农服务中心;开设10家“瑞安农产”品牌店;培育百名农创客,服务惠千社;助万户农户增收,农业增加值超亿元,把瑞安建设成为农服务走在前列、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农民共同富裕高标准推进的省级乃至全国级“三位一体”农村合作标杆市。

《意见》指出,工作任务分为五大工程,共20条。一是强化“三位一体”生产合作提升工程。培育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创建“三位一体”精品圈。二是强化“三位一体”供销合作畅通工程。健全交易市场体系,强化供销对接机制,打造线上交易平台,发展乡村服务网络。三是强化“三位一体”信用合作创新工程。深化金融支农创新,完善农信担保机制,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互助金融服务。四是强化“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重塑工程。构建“一体两翼四支柱”组织体系,完善为农服务中心体系,打造“瑞安农产”品牌运营中心,构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打造农合联会员服务中心。五是强化“三位一体”文化升级工程。打造“三位一体”特色文化,搭建“三位一体”交流平台,建立“三位一体”培训基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浙江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召开15周年,在这重要的时间节点,瑞安将以此为契机,根据《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瑞安先发先行优势,按照“生产有基地、产品有品牌、供销有渠道、信用有支撑、服务有组织”要求,全面系统推进“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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