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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7-27 10:01:04 来源: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33号)文件。该《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三位一体”现场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部署要求,立足温州先行探索实践经验,加快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有力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和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统筹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推进瑞安市、瓯海区等地“三位一体”示范带建设,发挥连点成带提升示范作用。《实施意见》在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和农合联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11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有力提升农业综合集约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和农村现代金融服务水平,深化打造“三位一体”综合平台。

《实施意见》明确了2018年以及今后三年的目标。提出以区域公共品牌、农业龙头企业、实体项目平台为引领,发展“一县一特色”,全市打造11个精品特色地方品牌,形成“三位一体”品牌带动、项目带动、合作社带动的运作机制。推进农合联规范提升,健全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2018年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农民合作基金,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组建率50%以上,建成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11家以上。到2020年,形成更为完善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与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突出农合联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基本服务职能,加快服务平台、服务设施建设,为会员提供综合性服务。主动承接政府机关改革、职能转换中转移的服务性、经营性职能,积极拓展农合联服务功能,在农业产业振兴、乡村休闲旅游、美化乡村环境、加强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作为,发挥作用。更大程度发挥供销社体系健全、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优势,实现供销合作社和农合联执委会的职能相适、人员整合、工作统筹。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积极承接温州西部休闲产业带项目,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建设和农村资产流转,主动承接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流通,支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等。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由各级“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牵头,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扎实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平台的建设和服务功能的完善。强化对基层农合联的工作支持力度,落实必要工作经费,整合基层为农服务资源,加快基层农合联为农服务设施和载体建设。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市、各县(市、区)财政要落实对农民合作基金和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的扶持政策,完善涉农扶持资金的投放方式,增强农合联的整体实力和服务功能。要求加强改革创新,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联动推进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各地开展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转型升级,帮助解决当地“三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有力推进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实施意见》强调,温州市作为全国“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先行探索实践地区,多年来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有效提高了农业服务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户创业就业增收,为全国、全省推广“三位一体”建设提供了大量的鲜活经验,“三位一体”写入2017年中央1号文件;2017年6月全国发展“三位一体”合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在我市召开;“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获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项目。“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是顺应合作经济发展规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创新举措,是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走农民共建共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道路的客观要求,对有力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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